健康心灵
追梦成长
第十八届“5.25”大学生
心理健康活动月
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实施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黔府办函〔2024〕22号)等文件精神,持续做好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学校定于2024年5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贵州师范大学第十八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
一、活动列表
PART 01
贵州师范大学第十八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启动仪式暨“健康心灵,追梦成长”——多彩校园跑(学院赛)开赛仪式
PART 02
成长,从寝室开始——贵州师范大学第四届寝室长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技能培训
PART 03
“健康心灵,追梦成长”——心理育人工作成果展暨心理集市活动
PART 04
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
PART 05
贵州师范大学第十八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闭幕仪式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表彰
二、活动方案
贵州师范大学第十八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启动仪式暨“健康心灵,追梦成长”——多彩校园跑(学院赛)开赛仪式
01活动信息
对象:全校师生
时间:2024年5月10日14:00
地点:东区香樟广场
02活动主旨
通过“5·25”心理健康活动让大学生体验“人人心理健康,处处青春洋溢;彼此关爱心灵,共享快乐生活”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大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提升心理健康保护意识。
03活动内容
第十八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启动仪式多彩校园跑(学院赛)开赛仪式
成长,从寝室开始——贵州师范大学第四届寝室长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技能培训
01活动信息
对象:全校2023级寝室长
时间:2024年5月-6月
地点:由各学院拟定
02活动主旨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校—院—班—寝”四级心理防御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延伸至宿舍。通过专题培训使寝室长掌握基本的危机识别与干预技能,引导寝室长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寝室长朋辈辅导作用。
03活动要求
自5月10日起各学院可在咨询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培训。预约方式:微信公众号-“心理服务”-“寝室长培训预约”-填写预约登记表。为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各院需提前24小时预约哦~
“健康心灵,追梦成长”——心理育人工作成果展暨心理集市活动
01活动信息
对象:全校师生
时间:2024年5月17日-24日
地点:东区香樟大道
02活动主旨
通过丰富的活动来展现我校心理育人风采,为全校师生营造关注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的氛围,提高师生心理素质,树立感恩生命、关爱自我的心理健康理念,展现阳光心理之美,促进学校和谐文化的建设。
03活动要求
各学院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展板设计稿发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邮箱,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收集、印制。展板展出时间为一周。
心理集市活动现场共设置13个摊位,包括坏情绪暂停手册、“宣泄”拼图、Stroop大闯关、默契折纸、校园寻宝、心理博物馆等活动项目。
贵州师范大学2024年大学生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
01活动信息
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时间:
初赛:2024年3月31日—5月6日
决赛:2024年5月24日
地点:
初赛:线上评比
决赛:东区大礼堂
02活动主旨
以大学生生活体验为素材,融入心理学相关原理和技巧,让同学们在戏剧中展现潜藏于心的问题,领悟成长,学习心理调适方法。心理情景剧作为重要的心理辅导方式之一,能够培养大学生从自身视角思考和挖掘心理异常现象,学会合理的应对方式,以直观的形式呼吁同学们关注心理,爱护心理。
03活动要求
各个学院限报1个剧目,并于5月6日前将参赛视频、《贵州师范大学第四届心理情景剧大赛参赛报名表》(附件3-1),如是原创剧本,还需提交原创剧本文档,统一上传至指定百度网盘。
本次活动参赛作品由各学院选拔而来,内容将心理热点与社会实事相结合,各院学生倾情演绎,最终哪支队伍会夺得桂冠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贵州师范大学第十八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闭幕仪式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表彰
01活动信息
对象:全校师生
时间:2024年5月31日14:00
地点:东区学术报告厅一楼
02活动主旨
从学校层面出发,积极关注并表彰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师生,不断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完善心理育人机制,鼓励全校师生戮力同心,共建和谐平安校园。
03活动内容
1.第十八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闭幕仪式
2.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表彰
3.专题讲座
供稿|心理咨询中心
一审(校)|曾 珍
二审(校)|王 芳
三审(校)|罗 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