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2021级寝室长心理健康技能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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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2021级寝室长心理健康技能培训

发布日期:2022-06-09    作者: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


为持续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大学生心理健康,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技能,6月1日下午七点,在法学院一楼9104教室开展了2021级寝室长心理健康技能培训活动。本次培训由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咨询员陈航老师主讲,出席人员有辅导员高林娇,参加人员有2021级全体寝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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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陈航老师指出寝室长在心理健康工作中的重要性。寝室长在四级防御管理机制中处于最基础的位置,同时也是机制中人数最多的一个层次,寝室是学生心理危机信息最重要的来源,寝室同学是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中坚力量,良好的寝室环境、寝室人际关系是心理危机学生恢复心理平衡的重要条件。




其次,陈航老师说明一些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和应对的方法。判断心理异常要遵循三个原则:主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精神的内在协调一致性原则、人格的相对稳定性原则。





然后,指导我们如何识别及应对心理危机。心理危机分为发展性危机、情境性危机和存在性危机。发展性危机是正常成长和发展过程中急剧变化或转变所导致的异常反应,如毕业、升学等。情境性危机是特殊应激事件,如交通意外、亲人丧失、失恋等。存在性危机是伴随着重要的人生问题——人生目的、责任、独立性、自由和承诺等出现的内部冲突和焦虑。出现以上三种心理危机时可以采取心理咨询的方式来应对,可以通过电话、公众号、现场预约的方式在校内进行免费心理咨询。



通过此次培训,寝室长们心理健康知识与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并充分意思到对有心理问题的同学应给予真诚的支持与帮助、发自内心的关心与接纳。




转载自法学青年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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