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与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脑成像中心三楼会议室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会。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心理矫治中心主任黎小玲一行5人、心理学院院长(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潘运、心理咨询中心邱静老师、郑传章老师、曾珍老师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由潘运主持。
会议开始,潘运对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一行5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相关参会人员。随后从学院成立历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建设、“五位一体”心理育人工作格局建构及心理健康社会服务等方面对我院心理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
黎小玲表示,根据司法部103号文件要求,戒毒所需成立部级心理实验室,我单位在此方面缺乏相关经验,希望能在建立标准、运行情况、制度管理等方面取得学院的帮助,加深后续交流合作。
郑传章认为戒毒所可结合自身特色与需求创建心理实验室,以咨询服务为功能导向,规范环境设置,为单位乃至社会提供科学、舒心的心理服务。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了脑成像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大家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